记者注意到,寻乌县政府将授权“太湖投资开发”与“江西水投”共同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其中“太湖投资开发”占股30%,“江西水投”占股70%。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通过收取原水水费获得政府补贴回收投资成本和取得投资回报。
古林峰说,“江西水投”将获得太湖水库30年的特许经营权,还将获得县政府每年2000余万元的政府补贴。他们也正在探索“1+N”模式,让项目公司参与寻乌县的其他项目开发,通过这些项目与江西水投合作,按照市场的定价,既减轻政府负担,又让项目公司获得回报。
文/彭巍江南都市报记者陈艳伟实习生刘欣子吴秀娟